1.贯彻落实、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通识教育的指示、决定、部署;
2.抓好部门基层党建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制订通识教育中心的管理制度、发展规划等;
4.负责通识教育中心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5.负责制订通识教育中心的教研、科研计划,组织开展教研、科研活动;
6.负责推进通识教育中心的教学改革工作,做好通识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工作;
7.负责通识教育中心教师队伍建设,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8.审查、评议、推荐通识教育中心的教师职称资格的申报,确定教师的推优评先与表彰、奖励;
9.负责学校语委的工作,做好湖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和普通话测试等工作;
10.负责通识教育中心的信息公开,做好部门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11.负责通识教育中心的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图书资料、档案、信息等工作;
12.负责通识教育中心的工会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