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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中心 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 :2024-01-12来源 : 浏览量 :

 

1.贯彻落实、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通识教育的指示、决定、部署;

2.抓好部门基层党建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制订通识教育中心的管理制度、发展规划等;

4.负责通识教育中心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5.负责制订通识教育中心的教研、科研计划,组织开展教研、科研活动;

6.负责推进通识教育中心的教学改革工作,做好通识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工作;

7.负责通识教育中心教师队伍建设,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8.审查、评议、推荐通识教育中心的教师职称资格的申报,确定教师的推优评先与表彰、奖励;

9.负责学校语委的工作,做好湖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和普通话测试等工作;

10.负责通识教育中心的信息公开,做好部门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11.负责通识教育中心的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图书资料、档案、信息等工作;

12.负责通识教育中心的工会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市香樟路22号 邮编:410004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1280以上分辨率效果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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