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系新闻部记者张丹、陈颖报道:
新学期伊始,一场以"学雷锋"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于2010年3月5日在德馨园举行,长沙民政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长沙民政学院法律援助站的成员们参加了此次活动。
下午1:30,活动拉开了序幕,虽然天公不作美,但并没有影响同学们参与此次活动的心情。活动首先由负责人刘康向参加活动的所有成员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此次活动主要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环境保护"两大主题展开,也设立了相关的咨询点,方便人们进行法律方面的咨询。接着,法律专业的同学重点向在场的所有人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四十六条,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如果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获得双倍赔偿。随后,法律专业的同学们简要的介绍了环境保护法,向在场的人讲解了环境的定义和当代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同时也告诫人们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一些人们到咨询点向法律专业的同学们咨询了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以及自己在法律方面的疑虑。最后活动在人们的热烈气氛中圆满结束。
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让更多的人理解了更多的法律,也让人们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更大的责任来保护人们生活周边的环境。
指导老师吴汉文